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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11-10 | 责任编辑:admin | 浏览数:12057 |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发布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市是全国首批中小学研学旅行试点城市之一,经过三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研学旅行,依据教育部、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中小学研学旅行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品质西安的重要途径。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有利于引导学生从课堂走向校外,近距离触摸历史、感知自然、陶冶情操;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书本知识与社会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与传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在“十三五”期间,按照高品味、精内涵、强特色的总体工作定位,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为方向,以安全第一、统筹协调为保障,以倡导绿色、实践育人为核心,以课程开发、开放教育为手段,以学区管理、资源共享为依托,在坚持“公益性、普及性、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实现“校校组织、班班参与、人人体验”目标,切实做好我市研学旅行各项工作,基本形成政府牵头协调、财政资金引导、部门通力合作、组织评价科学、安全保障有效、服务接待规范的研学旅行长效机制,逐步构建西安模式的研学旅行实践与理论体系,努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三、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发展规律,逐步制定研学旅行相关政策,探索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做法,积累特色鲜明、可资借鉴的经验。

  (一)建立运行管理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形成研学旅行活动开展的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采用政府采购、社会招标的方式,创设研学旅行主题,打造精品线路,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实践育人体系。

  (二)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形成我市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多渠道全方位的协作机制,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力度和科学管理。旅游、财政、公安、卫生、金融、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行业职责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协调。

  (三)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按照“教育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引导各部门、社会组织共同担负教育职责,积极完善安全防范举措,明确安全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形成行之有效的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模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建立基地建设机制。充分发挥西安厚重的优秀历史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优势,挖掘丰富多彩的社会资源,按照教育规律,结合中小学生特点,强化实践体验内容,形成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研学旅行基地。

  (五)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研学旅行活动基本需求,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制订针对贫困学生的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支持一点、家庭支付一点、服务接待单位减免一点”的工作机制,倡导和鼓励爱心单位、爱心人士针对研学旅行开展公益资助。

  (六)建立科学评价机制。研究制定研学旅行活动的督导方式和评价标准,定期做好督导评估工作,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将研学旅行作为常态化工作,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市教育局要切实做好研学旅行服务(旅行社)、接待单位(基地)的认定和评估,适时给予授牌和表彰,并建立推荐与退出机制。

  四、组织保障

  市政府建立西安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教育、旅游、财政、公安、卫计、金融、红十字会等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全面指导协调推进我市研学旅行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李颖科兼任,市旅游局副局长余亚军、市教育局副巡视员田征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研学旅行日常工作,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导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教育局:负责加强与国家部委、省级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明确政策要求;制定相关落实文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列入督导项目,形成工作常态;组织开展相关督导检查,汇总情况、上报信息、定期通报,确保顺利完成国家试点任务。

  市旅游局:负责将研学旅行纳入常态业务管理,指导旅游相关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做好研学旅行服务、接待工作,确保行业诚信。

  市财政局:积极支持研学旅行工作,负责提供研学旅行专项经费,逐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市公安局:加强师生安全防范知识教育,负责在师生研学旅行集体外出前,由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组织对师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专题教育。

  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协调研学旅行人员生命健康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等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做好研学旅行目的地医疗站点的督察工作,必要时应设立驻点医疗站点。

  市金融办:负责加强与陕西保监局、省保险业协会的沟通、协调,支持驻市保险公司认真履行保险合同,维护参保师生保险权益。

  市红十字会:积极支持研学旅行工作,负责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和生命健康安全教育,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措施,有目的、有计划地建设并推出一批现代化企业、农业科技园、大专院校、博物院所、主题景区等成为研学旅行基地。同时,市教育局要会同物价部门协商统一的研学旅行价格和减免优惠政策,真正让广大中小学学生受益。

  (二)纳入工作计划。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将研学旅行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计划,在学期内积极组织开展小学四、五、六年级1至3天,初中一、二年级1至4天,高中一、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1至5天的研学旅行。结合学段学生特点和主题线路特色,逐步建立小学以乡情、市情为主,初中以市情、省情为主,高中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体系。在寒暑假鼓励组织中小学学生参与主题明确的研学旅行夏(冬)令营和赴境外研学旅行。

  (三)加强安全保障。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制订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监管力度,明确安全责任,做好交通、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社会各界要担负职责,积极建立救援保障队伍,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督导评估。市、区县教育部门要定期做好督导评估,逐步使研学旅行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培养、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及时进行表彰奖励,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做好示范引导;要切实做好研学旅行服务旅行社、研学旅行基地的认定和评估,适时给予授牌和表彰,并建立推荐与退出机制。

  (五)注重探索总结。各级教育部门要将研学旅行纳入德育工作、课程体系、社会实践、校外教育和综合评价之中,探索研学旅行的“西安模式”;要加大与兄弟城市、试验区以及国外研学旅行方面的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提高我市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理论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总结一批有特色的实践成果形成文集并出版发行,推动研学旅行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坚持宣传引导。要积极发挥宣传舆论力量,强化研学旅行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收集研学旅行活动开展情况,介绍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研学旅行的良好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开创西安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新局面。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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